赌博是旧社会遗留的一种丑恶社会现象,是不劳而获思想的又一表现。赌博的社会危害不仅表现在赌博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反而助长了投机心理和蔑视劳动心理,而且赌博经常使参与赌博的人不能自拔,最后输光所有的财产,家破人亡。赌博输光的是个人财产,但危害的却是社会。新中国一直反对赌博,禁止赌博。但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和高度的精神刺激使得赌博现象在改革开放后又重新出现。也出现了动用公款赌博、境外赌博等新特点。我国政府采取了思想教育、法制宣传及追究赌博参与人的法律责任等多种形式的禁赌措施。其中,在《刑法》中规定赌博罪并追究适当刑事责任,对于赌博的犯罪分子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我国《刑法》规定的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赌博行为主观上可罚的主要理由,也是区分赌博与正常群众娱乐活动的主观界限。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是赌博犯罪的三种主要表现形式。由于经济不独立、学习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等原因,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机会不是很多,构成赌博罪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新形势下,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现象大有抬头之势。未成年人参与赌博主要表现为:玩电子游戏机赌博,用老虎机赌博,赌球、赌棋等。有些未成年人沉溺于电子游戏机而不能自拔。输光了钱,就去偷去抢。赌博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最少有三大危害:一是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赌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是耽误了学业,影响了工作,浪费了青春;三是有诱发其他犯罪的极大可能。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更应该把握自己。尽管自己可能已经挣得了工资,有自己的独立收入,但也要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拒赌禁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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